永州五项措施力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
近日,永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促进永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意见》从健全管理体制、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发挥党组织作用等五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明确工作责任,为我市今后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是健全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及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体制,《意见》明确了可以按照党员“一方隶属、双向管理、双边活动”的模式建立“兼合式”党组织。形成“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凡有3名及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必须全部单独组建党组织。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为主且组织关系不在社会组织的,可创新建立功能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社会组织,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由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或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或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推动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是发挥社会组织党建模范作用。从引领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服务人才成长、推动健康发展、建设先进文化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积极作为。建立双向互动机制,把党组织活动与社会组织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开展灵活多样的党员主题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与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队伍建设。《意见》明确,要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等途径和方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兼职联络员队伍并要求积极搭建活动载体,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通过组织推荐、引导社会组织定向招聘党员专职人员等途径,把应届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和下岗职工中的党员充实到社会组织工作队伍中来,同时要注重推荐优秀党员和员工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选配强党组织书记,做好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
五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采取税前列支、财政扶持、社会支持、党员自愿捐助等方法,多渠道筹集和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建立党费拨返制度,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通过整合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资源和设施,为社会组织党组织提供活动阵地。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大力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宣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