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湖南将建民政大“数据池” 实现省市县乡互联互通

18.02.2016  10:07

红网长沙2月1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廖洁 通讯员 吴增兵 邓文艳)“十三五”《规划》是我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的第一个规划,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规划,民政事业发展面临很多新问题、新要求。未来五年,湖南民政事业发展蓝图将如何描绘?日前,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接受时刻专访,为大家解读湖南民政“十三五”规划要点。

段林毅介绍,湖南民政“十三五”《规划》主要由发展环境、指导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任务、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措施等八大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包括:“16个核心指标”、“10大体系建设”和“13项重点工程”。

十六个核心指标

这16个指标是民政部“十三五”规划思路提出的指导性指标。结合湖南省实际,具体如下:

1、湖南省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20%;全省养老床位达到53万张;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城市低保标准“十三五”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有效联动,“十三五”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能力,2020年达到40%。

4、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年人均筹资增长率,2020年达到18.5%。

5、年均遗体火化率,2020年达到38.5%。

6、节地生态安葬率,2020年达到65%。

7、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2020年达到70%。

8、年均因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20年小于等于1.3%。

9、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2020年达到100%。

1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2020年达到50%。

11、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2020年达到60%。

12、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2020年达到30%。

13、每万人社会组织数,2020年达到6个。

14、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数量,2020年达到1000个。

1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2020年达到1‰。

16、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2020年达到13%。

十大体系建设

涵盖了民政所有发展业务,着力打造转型发展升级版。具体如下:

1、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突出4个转变,从单一救灾向预防为主、防抗结合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2、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突出“五个强化”,强化补短板、托底功能,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强化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补助差距;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临时救助、“救急难”、医疗救助等制度;强化部门联动,促进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联动;强化精准管理,加强核对平台建设,开展阳光救助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市场思维,推进产业化发展,利用“互联网+”的方式,不断完善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

4、服务军队和国防体系建设。突出双拥龙头,“双带双促”载体,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化、更加注重精神褒扬、更加注重全面发展,激发退役军人建功立业、创新创业激情。

5、社会管理与创新体系建设。突出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活力,着力在深化自治、优化队伍、完善功能、提升服务等方面改革创新。

6、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突出政社分开,在现有管理服务模式上向第三方监管和政府购买转变,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和党建工作机制。

7、公共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突出普惠原则,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完善孤残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福利和精神卫生等各项福利制度。

8、区划调整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指导开展撤县设市(区),支持做大一批特色镇、中心镇和中心村,产生规模效益和带动效应。

9、专项事务管理体系建设。突出公益属性,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不断改善火化条件提高火化率。

10、民政能力体系建设。突出专业化发展思路,不断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壮大全省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规模。

这10大体系建设是未来5年民政转型发展重点,还将在已编制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继续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建设、综合减灾防灾、社会福利服务、民政信息化等专项发展规划,形成“1+7”规划体系,确保重点任务有效实施。

十三项重点工程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湖南民政事业发展需要,通过反复调研论证,确定十三项重点工程。

1、惠民养老建设工程。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5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5000个,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市县公办福利机构、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700所,引导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200所。

2、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工程。提质改造省荣军医院,加快建成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和民政残疾人康复机构,争取在每个市州建成1所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3、儿童福利建设工程。重点支持50万人口以上和孤儿人数较多的县(市)建设一批儿童福利机构。

4、城乡社区建设工程。支持500个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建成一批“一站式”服务大厅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5、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工程。支持5个市州、50个多灾易灾县、5000个城乡社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创建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2000个,建立省级救灾应急指挥中心。

6、基本殡葬服务建设工程。新(改)建4个市级、42个县级殡仪馆,新建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130个,乡镇级780个。

7、优抚安置服务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光荣院87所、军休服务管理站所35所,全省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达到20处。

8、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建设工程。建成省本级及11个市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部分县市区孵化基地建设。

9、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支持建设1000个社区社会工作站。

10、精准救助服务建设工程。加强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的制度衔接,新建和改扩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全省乡镇和街道办理处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或平台;新建1000个慈善超市。

11、“云上民政”建设工程。建成民政大“数据池”,实现民政业务数据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

12、社会事务平台建设工程。在全省新建31个,改扩建57个流浪乞讨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新建、改建40个婚姻登记机关。

13、标准化建设工程。出台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社区建设、康复辅具、防灾减灾、安全等重点领域标准,逐步完善机构建设、管理服务、绩效评估等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