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二办组织召开派驻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
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4月21日,监事会二办组织召开派驻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和轻盐集团、海利集团、华天集团三户派驻企业联系领导、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谢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监事会二办事处副处长罗建来主持,首先组织学习了湘国资监督[2016]89号、国办发[2015]79号等文件,潘小青通报了监事会2016年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了2017年重点工作。与会代表就如何协助支持监事会开展工作踊跃发言,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和意见。
谢军在讲话中对各派驻企业给予监事会工作的理解支持表示感谢,并就监事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忠诚履职。要充分认识到监事会的重要作用、法律地位、角色定位,监事会的主业是监督,要当好国有资产的监督人,着重对派驻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班子履职状况、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当期监督,切实防范各种风险。要有敢于发现问题、反映问题、督促解决问题的勇气和底气,义不容辞地做到对组织忠诚、对法律忠诚、对职位忠诚。同时,企业董事会、经理层也要充分理解监事会的职责和定位,真正形成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坚持依法履职。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明确的职责、要求、程序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履职规范。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但要积极揭示问题、提示风险、提出建议,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报”。三是要强化全局意识,坚持协同履职。要与派驻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职工监事的作用,真正实现目标一致、信息对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派驻企业要做到重要会议及时通知、重要文件资料及时提供、重大事项及时通报、监事会的质询建议及时答复。同时,要积极推进企业子公司监事会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