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利文谈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专访湘潭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利文
记者 杨阳
记者:对于市教育局而言,落实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您认为有什么重要意义,抓实抓好主体责任的关键是什么?
陈利文:意义可以用十个字概括:行动的指南,工作的保障。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基本职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纲”。落实主体责任就是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真正到位了,推进各项工作就有了保障。
抓实抓好主体责任的关键是全面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链条。要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把聚焦中心任务和“三转”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点,把实行“签字背书”和责任报告制度、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措施。在这个基础上,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构建以“讲规矩,守纪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记者:这些年,市教育局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陈利文:一是明确了“一个全面责任,三个第一责任”的责任体系,即局党委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是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建立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多层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促使每个部门都看好自家的人。
二是建立了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等等。为保障这些制度的落实,我们还在落实主体责任的次数、时间等方面使用了相对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夯实了“不能腐” 的体制机制。
三是创建市、县、校三级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教育阳光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真心倾听群众呼声,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诉求。运用网络平台和阳光中心的实体平台,把涉及到群众利益的教育事项全方位向社会公示,并以上下联动、网络共享的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咨询和投诉。自从开展教育阳光服务以来,我市的教育满意率大大提高,越级投诉大幅下降。
记者:我市教育系统是如何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
陈利文:近几年,我们按照“每年一个重点”的思路,先后开展了学生食堂管理模式改革、教辅资料散滥问题专项治理、执行最低控制线录取普高新生、治理无序招生行为等专项治理活动,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让莘莘学子真真切切享受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如针对教辅资料散滥问题,我们按照“一科一辅、正版正渠、学生自愿”的办法,科学制定学生教辅资料目录,严格控制学生教辅资料数量质量,全市每年减少了价值1200万元左右的教辅资料,减轻了学生及家长的经济和课业负担;为了治理乱招生、买卖生源、无序竞争等行为,实行了“取消中小学择校生、扩大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录取比例至 50%、按照学生志愿实现微机派位录取、凭本市中考成绩一视同仁录取外地生源”等改革,基本扭转了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散、乱现象,为广大学生进入理想的学校深造奠定了制度基础。
记者:市教育局下一步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作风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打算和举措?
陈利文:一是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盯紧“四风”和腐败问题,紧扣“四个着力”,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形成震慑力。二是着力整治全市教育行业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家教家养、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学校和教师突破教辅资料目录擅自征订教辅材料、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扎实的整治成效取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满意。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定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态度,积极探索办案工作规律, 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办案工作机制,有效增强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对违法乱纪行为和问题,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方。
演绎党委主体责任的“三重奏”
政府部门党委如何精准发力,全面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这是新形势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近年来,我局党委结合实际情况,奏响了落实主体责任的乐章。
一是吹奏“谁来干”和“干什么”。
党委主体责任,明确了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为了切实担当这些职责,我局党委明确了“一个全面责任,三个第一责任”的责任体系。要求每个主体责任的责任者“把自己摆进去”,从而消除其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找不到位置”的迷失感。同时坚持“严”字当头,“细”字贯穿,务求“实”效的要求,通过细化责任,形成具体而实在的执行抓手和落实举措,为推动党委扛起主体责任,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制度支撑。
二是吹奏“怎么干”和“抓落实”。
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最关键一点是要完善体制机制。实行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制度、“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等等。在保障机制方面,对落实主体责任使用了相对具体的次数、时间等规定,将过程监管、流程管理的理念落实到党委主体责任之中,分阶段、计时计量地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吹奏“治病树”和“护森林”。
实践结果证明,没有严格追责,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的关键是严肃问责。明确以下情形必须严肃问责,即:未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纪委汇报,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对领导班子成员疏于管理,对重要信访件不阅批,对重要案件不指导不督办,整治作风问题不及时,未按时如实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未能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不落实民主集中制,对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
(作者系湘潭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