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华兴:遵章守法 牢记安全----“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之专题教育
本网讯(通讯员:庞玄烨)12月份的第一个星期,有两个安全教育日值得青少年学生特别注意,分别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在12月1日的升旗仪式上,我校开展了“学好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加强自律,拒绝诱惑”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庄严的国旗下,我们举行隆重仪式,聘请通泰街派出所副所长曾庆良同志为我校2015年度的“法制副校长”、 社区民警孙进军同志为“法制辅导员”,李启洪校长为他们颁发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将定期到校开展法制宣教工作,校园警务室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力确保校园周边的综治安全和师生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由法制副校长曾庆良同志以《告别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题作了国旗下讲话。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12月1日的主题班会课上,我校开展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生命护航”和“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我校邀请到了交警一中队的两位民警,为广大师生上演了一堂精彩而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课。首先,两位民警进行了“交通指挥手势”演示,同学们饶有兴趣地学着指挥动作,切身体会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接下来,交通民警为大家讲述了由于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引人深思;最后,交通民警针对我校周边的交通状况对全体学生进行了深刻教育。
长期以来,我校的综治安全工作一直都得到了所在辖区的通泰街派出所、开福交警一中队、巡特警一中队、城管中队、湘春路社区和通泰街街道办事处等警务和综治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校园及周边的长治久安作出了突出贡献。我校也将继续推进安全教育“走出去、请进来”,让学生更多地得到体验式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李启洪校长向“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颁发聘书
“法制副校长”曾庆良同志为师生作“12.4”法制日专题讲座
交通民警为大家演示“交通指挥手势”
交通民警为大家讲述真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