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初审《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 任命郑力虎为长沙市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29.06.2016  12:13

    昨天,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主持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关于督查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何寄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会议还分组和联组审议了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会议还审议和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听取了拟任人员陈词。


    会议决定免去何寄华同志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此前已任省核工业地质局局长);免去魏华松同志的长沙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决定任命郑力虎同志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汪娟同志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袁观清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程、张建国、王国海、黄佳惠、谭杭生、芮英姿,秘书长柳美景出席会议;副市长黎春秋、廖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