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农研中心举行《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研讨会
11月12日上午,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在院中层干部会议室举行《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研讨会,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进行学习研讨。会议由院副巡视员、中心常务副主任方向新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心主任刘建武出席会议,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全体成员参与学习讨论,中心人员结合各自学科背景,从不同角度对《方案》进行了讨论。
刘建武院长 充分肯定了中心及时跟踪学习中央精神、把握农村研究与实践工作方向的做法,并结合其在“一进二访”(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活动中实地调研的体会,对《方案》中提出培育职业农民队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等重大举措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贫困村与贫困人口还较多,部分贫困农户的贫困程度深,基本生活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也不能少,一户也不能落”的理念,完善贫困农户生活保障的体制机制,发挥农村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文明水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科研处处长陈文胜研究员 融合其长期积累的研究成果,从农民收入增加、农地制度改革、农业发展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农村社会治理改革等层面对《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多维度解析乡贤治理、廉价政府、基层民主和农村生态建设等问题。 办公室主任潘小刚研究员 结合走访扶贫点时的体会,认为农村改革发展重在“托底”与“提升”两个方面,《方案》对于“提升”作了全面的部署,还应该加大农村医疗保障、小孩就学、养老和低保等“托底”方面的改革支持力度。 中心执行主任王文强副研究员 从投入、农产品价格形成、农业补贴、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对《方案》提出的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行了解读。 区域经济所所长谢谨岚研究员 就《方案》提出的五大部分内容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省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陆福兴研究员 就《方案》中的农村建设性土地改革试点发表了看法,认为改革应为村集体赋权。 刘新荣研究员 认为《方案》很有针对性,是近年来我国多项农村改革政策基础上形成的比较完善的“组合拳”。 邝奕轩研究员 认为《方案》瞄准农村生态保护的配套机制还有待细化。 哲学所所长杨畅博士 认为《方案》明确了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何绍辉副研究员 认为,《方案》看到了农村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措施,但是具体到每个区域、不同类型的农村,应采取不同类型的措施。 丁爱群副研究员 认为,《方案》是对全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具体落实还需要根据方案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向广大农民宣传。 张黎副研究员 认为,当前亟待重建乡村文化,《方案》提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意义重大,也很及时。 胡守勇副研究员 认为,《方案》在农村治理方面特别是村级治理方面提出的措施很重要,体现了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马骏 博士 着重解读了《方案》提出的关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举措,认为应提升城乡资源流动的能动性。 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张小乙 认为,当前农村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人才缺少,需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改革。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方案》部署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农村改革,直面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问题,大胆推荐近年来各地改革试点的经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顶层设计,体现了“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改革取向,既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精神的贯彻落实,又是对“十三五”农村改革发展的具体指导,为“十三五”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拓展了实践探索空间。 (邝奕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