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林主任、丁友平组长“落实‘两个责任’”谈
九月份,三湘风纪网分别邀请刘宗林主任、丁友平组长围绕“主体责任书记谈” 、“监督责任纪检组长谈”为题,畅谈对履行农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和体会。现将刘主任撰写的《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丁组长撰写《坚持强化监督执纪,有为推进“三转”》两篇文章刊发,供大家学习。
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刘宗林
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今年来,我们结合省农委组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理清主体责任。 理清各级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理清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尽责,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廉洁自律。完善逐级延伸、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链条,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形成防控腐败风险的完整闭环链条。搭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融合抓,廉政工作与管理工作结合抓,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检查一起抓,农委与各级各部门联动抓等“四个机制”,走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的新路子。
以高度的行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引领农委系统各级党组织狠抓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做到党组织“直接抓直接管”、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具体抓具体管”,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抓好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狠抓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反复提醒、警钟长鸣。坚持抓小、抓早、抓具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以严格的制度约束主体责任。 健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明确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建立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采取评议、座谈、约谈、汇报、述廉等多种形式,掌握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以倒逼式追责压实主体责任。 把严厉追责问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目标管理和考评体系,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考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使高压线“真带电”。支持纪检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履行好监督职责。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强化监督执纪 有为推进“三转”
丁友平
新形势下,我们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把工作重点转变到对责任主体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聚焦主责主业出主意、当主将、抓主业、争主动,切实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
出主意。 就是积极为省农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出好主意、当好参谋、推动落实。我们制订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协助党组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和执行措施,建立与党组的交流沟通机制,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实现工作协同。
当主将。 就是发挥“再监督”作用,当好监督的主将。我们制定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工作方案》等制度,强化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农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报告工作、定期述职、评议考核、约谈汇报等制度。紧紧抓住惠农政策落实、涉农资金使用、项目审批、干部调整使用等重要环节、重要领域进行监督。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重点内容,持续跟进监督,严格问责,形成监管的高压态势。
抓主业。 就是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环环相扣,拧紧“螺丝”,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信访案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来,共受理信访和投诉34件,其中转有关单位调查报结果的13件,由委纪检监察室查办14件,备案7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周末和节假日派出检查组,对36个直属单位进行抽查或普查,用不定时、高频次的明查暗访形成震慑。二、三季度,我们采取县(市区)自查、市州农业部门抽查、省农委督查的办法,派出3个检查组,深入28个县、56个乡镇、110余个村组,实地走访或电话联系农民1300余人,对全省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进行了督查,对查找出来的10个普遍性问题和24个具体问题责令进行整改。
争主动。 就是破解困扰派驻纪检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等老大难问题,积极主动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和效果。在“三转”中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纪律约束,防止出现“灯下黑”。充分发挥兼职纪检干部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牢牢把握监督执纪工作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