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皇冠”,天猫卖家猛“刷单”

05.03.2015  11:38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3月4日讯(通讯员 王波 记者 赵鹏)《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去年3月15日实施以来,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其中长沙县工商局共检查网站、网店1.8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60余户,责令整改网站12个,关闭问题网站2个,查处违法案件10件,罚没款16万余元。

  今年,长沙县工商局将全面推动网络市场监管,破解各类监管难题。此次剖析的案例为国家工商总局通报的“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部分典型案例。

   经营者通过微信发虚假信息

  2014年9月,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奚某在其大丰市萃华金店微信上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嫌欺诈。经调查,当事人12日在微信上发布“黄金228元1克”“黄金全城最低价”的广告,并没有向消费者明示其销售的黄金价格优惠的具体内容,且实际销售价格与宣传内容不符。

  工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罚款。

   百货公司“刷单”虚构交易行为

  2014年9月1日至10日间,长沙市莎拉购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为提升其天猫店铺“莎拉购化妆品专营店”的交易量综合排名、升级为皇冠卖家,从而获得更多的人气和销量,于是安排两名员工采取“刷单”的形式虚构交易行为。期间共计虚构交易233单,虚假交易额44498元,支付刷单佣金1398元。

  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后,当事人停止了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该行为,该局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个体诊所未在其网站首页亮照

  2014年8月,河北省迁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网剑专项行动中,巡查发现个体工商户何建先开办的迁安市圣亚门诊部未在其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于2014年9月12日前改正上述行为,但当事人至9月28日仍未改正。

  工商部门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