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出头伤邻居获刑

09.06.2015  13:50
  湖南法院网讯  同住一单元楼的邻居王某某与郑某某因装修防盗门而引起纠纷,王某某的儿子王某为了保护父亲,却拉伤了邻居郑某某,触犯了刑法。在这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中,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对该案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被告人王某与受害人郑某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协议,受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已表示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对郑某某实施拉扯行为,致使被害人郑某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通过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法院提醒: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一个友好的邻居,有一个和睦的邻里环境,生活也会变得美好。在出现矛盾时,我们应该多份理解,多一份宽容,建立起友好的睦邻关系。 来源: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