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用数字衡量改革实效

29.10.2015  11:35

      湖南法院网讯      临澧县人民法院在完成人员遴选、法庭合并等基础性工作后,于 2015年4月14日挂牌成立改革试点中心法庭—澧北中心法庭,中心法庭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临澧县人民法院法庭试点改革方案》规定的改革模式进行,紧紧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重点,大胆尝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分管院长和庭长不再层层审批案件,所有案件均由主审法官全权做主,独立裁判,独立签发文书,审判委员会也不再讨论中心法庭的具体个案。在运行过程中,每个审判单元内部(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按照各自权力清单,各司其职,基本达到了改革预期,取得了较好的改革实效。
      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主审法官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大大加强,无论是程序把握,还是实体处理,都做到了精准到位。同时由于案件不需层层审批,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10月20日,在6个月的时间里,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0件,主审法官人均结案70件,同比增长23件,其中判决结案120件,上诉5件,上诉率为4.2%。法庭自执案件85件,执结率为91%,执毕率为84%,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主审法官责任重大,质量意识加强,在法庭内出现了一种学习常态化、讨论经常化的工作作风,兴起了一股学习、讨论的良好风气。案件优秀率达98%,所有上诉案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
      职业尊荣感大大增强。 他们爱岗敬业,十分珍惜手中的权力,始终具备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运行期间,没有引发一起涉诉信访。
      执法环境明显改善。 领导过问案件的现象基本杜绝,无论是法院内部领导或干警,还是外部的行政领导,都没有出现过问具体案件、打招呼的现象,排除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也大大减少错案、瑕疵案件的风险。

来源:临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