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一电信支局原局长犯集资诈骗罪获刑11年

05.05.2015  18:38

  5月4日,临湘市人民法院通报一起集资诈骗案,判处临湘市电信局白云支局原支局长肖容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11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肖容为偿还赌债、支付高利贷利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自己投资房地产开发、做 服装生意、朋友做生意以及单位购置手机、交电费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同时以支付高息为诱饵,向受害人万某等25人借款共计人民币323万余元。

  之后,肖容将其中的57万余元用于支付了利息,其余借款则被其用于偿还赌债,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肖容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 息,可予折抵未归还的本金,不计入诈骗数额,故肖容集资诈骗的金额认定为266万余元。最后,依法判决:被告人肖容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 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潇湘晨报岳阳5月5日讯 记者刘双 通讯员袁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