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院组织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

12.05.2016  11:57
  • 部署会现场
  • 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剑讲话
  •    湖南法院网讯   (黄洪波 周子熙) 5月11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对中院机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安排。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剑作了动员讲话,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二组成员莅临会场指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两学一做”督导二组组长朱志强出席会议人。

      何剑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何剑院长指出开展学习教育是深化党内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强化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好。二要明确目标,准确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何剑院长强调开展学习教育要切实注重领导带头,切实注重问题导向,切实注重严格要求。全院广大党员务必结合工作实际,把“学、做、改、干”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注重实效,切实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何剑表示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有序推进;要坚持统筹兼顾,讲究方式方法;要突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朱志强对株洲中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前期准备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牢牢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切实保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三是落实从严、从实督导要求,切实履行督导责任,推动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稳步有序开展。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君瑜宣读了株洲中院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对该方案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具体措施以及组织领导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秋林主持,中院机关在家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来源: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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