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

10.08.2016  18:08
  • 会议现场
  • 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讲话
  •   8月8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下阶段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举措。

      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罗水平对新时期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做好审判管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审判管理工作作为法院“三大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实,发挥审判管理在提高法院的司法能力、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获得感。二是要强化全市法院干警的责任意识,落实审判管理的各项举措,建立和完善通报、督办和约谈机制,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助推作用,积极配合司法体制改革开展工作,着力提高审判管理工作实效。三是要将法院干警的审判执行绩效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相挂钩,强化审判管理的导向功能。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把审判管理岗位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平台,创造机会让审判管理干部不断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郴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兰馨作了题为《发扬优势、补齐短板 推动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从四个方面总结了2016年以来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审判管理工作存在的六大问题。报告指出,下一阶段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报告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即全面推进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全面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全面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精细化,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全市十一个基层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及审管办主任参加了会议,并围绕上半年工作和司法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汇报了“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示范案件”评选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如何抓好审管工作、提高审判绩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

      本院业务庭(局)和司法技术室主要负责人及审管办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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