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88号)
29.11.2017 18:2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中成药命名,体现中医药特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述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后受理的中药新药应根据此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命名;已经受理的中药新药,其命名与技术指导原则不符的,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补充申请重新命名。对已上市中成药名称进行规范的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通告。
附件:1.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
2.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20日
总局2017年第188号通告附件1.docx
总局2017年第188号通告附件2.docx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9.11.2017 18:26
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
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总局关于规范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2017〕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总局关于发布超声骨密度仪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80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