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假肢中心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

24.09.2015  18:05

      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持续净化节日风气,防止“四风”反弹,9月21日,省假矫形康复中心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省民政厅就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厅党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工作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并对中心下阶段强化作风建设作出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重视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二是要严明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合作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三是严格监督检查。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包括监督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监督邮箱,引导职工群众参与监督,曝光“四风”现象。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