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喻建中为民政转型注入更多的法治力量
(《中国社会报》2015年5月29日3版)
本报记者 王铭 通讯员 郑涛
41 岁的湖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喻建中尽管做过老师,但并不善言谈,在这次入围“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选范围后接受记者的采访,更不是那么“如鱼得水”,他以一种低调到近乎谦卑的姿态袒露自己,以及他所从事的民政政策法制研究工作。
在民政系统或是更广阔的领域,喻建中的成长经历如同一部励志片:从中专生到人民教师,20岁时便考取律师从业资格,再转投法律领域,通过在职学习,读完博士、博士后。在历经多个法制工作岗位后考入省民政厅的11 年里,参与起草修订了多部法律,有些甚至在全国范围内都属于开拓性立法实践。
他说,这一切都是“无心”的选择,但都是“有心”的结果。因为没有太多爱好,学习成了最大乐趣;因为是农家孩子,他更渴望公平正义;因为从事了这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业,他多了一份坚守底线的责任,“我们搞好民政立法,保障困难群体生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等,就是体现党、政府、社会和立法者对于困难群体的真情。”
熟悉他的很多同事都跟记者说,“你难以想象一个把学习当作嗜好的人,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很少应酬,除了工作、照顾家庭外,都在看书学习”。
2014 年7 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发行的《中国博士后工作年报•2013》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有两名博士后入选“博士后人才与成果概览”,喻建中便是其中一位。该年报如此评价喻建中:“既注重理论积累,又注重成果转化……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治学原则,正在法学领域奋力推进以制度变革促进社会发展。”
民政部门承担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喻建中说,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在与民政打交道,民政法治建设正是要构建更好的制度保障,使老百姓可以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享受福祉,让他们生活更有尊严、更有获得感。
近年来,喻建中先后参与起草修订了《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促进办法》《湖南省募捐条例》《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规规章和一系列政策性文件。
其中《湖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促进办法》是全国唯一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立法,《湖南省募捐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募捐立法,获评2010 年全国十大慈善事件、2010年全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获得了国家民政部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起到了示范性作用。
2012 年,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时,喻建中根据民政部的委托,执笔完成了5 万余字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研究》,论证了为什么在大力削减行政许可的背景下还需确立养老服务许可制度,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时确立养老服务许可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针对这一研究成果,《中国博士后工作年报•2013》指出:“2012 年12 月全国人大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设立了养老机构许可制度,正是其(喻建中)观点的体现。”
在同事眼里,喻建中是一个纯粹的法律人。他自己也说,正是在学习以及学习的成果转化中收获了快乐,体现了人生价值。
2014 年4 月,喻建中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召开的慈善立法座谈会。发言中,他提出以“立法构建市场在慈善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建议制定慈善市场需求的界定、慈善市场资源的激活、慈善市场主体的发展、慈善市场竞争的形成、慈善市场失灵的纠正五个制度,同时提出制度要着眼于中国传统文化基因、中国慈善事业实践以及中国现有相关制度,获得了与会专家的好评。
喻建中说,民政事业是一项善良的、慈善的事业,而从事法律工作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我能将这二者结合起来是幸运的,能有幸参与到如此多的民政立法工作中,继而服务法治建设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