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日常监察,确保环境安全

24.11.2015  19:09

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杜绝各类环境违法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常宁市环境监察大队结合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环境监察,确保环境安全。对全市内所有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结合的办法,该取缔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改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改从严处罚的坚决出发,绝不姑息。

二是落实责任,严格实行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包抓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没加企业和监管、督查责任落实到人,问题不解决,污染不消除,企业不达标,坚决不撤人,不撒手,对于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企业,严格处罚,确保执法到位。

三是进一步建设和健全环保执法后督查制度,对重点环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间断的全程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永不反弹。

四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挥舆论监督,在全市范围营造“非法排污,人人喊打”的氛围。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随时举报,及时受理,限时到达现场,限期查处答复,群众不满意不结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