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对省属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26.12.2017  20:37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省纪委的具体安排,省国资委党委、驻委纪检组研究制定了《省国资委系统企业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12月11日到22日,由省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8个考核小组对32户企业进行了现场考核。

  各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了解领导是否坚强、权责是否明晰、执行是否有力、追责是否到位。现场考核情况将与日常考核情况综合起来,作为企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党委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评分将计入企业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得分,同时作为企业党委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领导人员民主测评得分计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评分作为企业纪委书记年度考核、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束后,委党委、驻委纪检组将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排名靠后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通过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企业落地落实,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