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东江鱼”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11.12.2014  19:21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2014年129号公告,“东江鱼”正式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资兴特色产品首次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该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了零的突破。
      近年来,东江鱼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高,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东江鱼成了一个通用商品名,不少资兴东江以外的食品企业也使用东江鱼名称上市销售,市场上出现鱼目混珠、鱼龙混杂的局面,影响了资兴东江鱼产业发展,损害了东江鱼品牌形象。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东江鱼产业,2013年5月,资兴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东江鱼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和培育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的东江鱼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在加紧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领导的沟通衔接,争取领导重视支持的同时,先后邀请中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广州普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检验机构的专家教授,对东江鱼的技术、质量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多次审查论证,顺利通过初审。2014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受理。9月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现场技术评审。12月正式获批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东江鱼”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有力规范东江鱼生产销售市场,提升产品品质,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不受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为东江鱼产业区域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是东江鱼产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任何不在资兴东江鱼特定保护区域范围内,不按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生产的鱼制品如果冠以“东江鱼”名称,均视为违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