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子不满情人提分手 潜入对方家投老鼠药
□ 碍于亲朋好友的劝说,有家室的“女友”提出分手,遭到他的报复
□ 最近,他因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换来9年有期徒刑
湘潭在线12月14日讯 俗话说“五十知天命”,湘潭县53岁的农民张某,却干了一件让自己和家人蒙羞的事。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他将“毒鼠强”投入“女友”家的电饭煲内,最后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2004年以来,张某就和已婚妇女刘某之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同年7月左右,刘某碍于子女及亲朋戚友的反对与劝说,以及考虑自己日后养老归宿问题,向张某提出分手,并逐步疏远两人的关系。张某对此强烈不满,产生了向刘某家投毒报复的想法。
今年5月的一天凌晨,张某携带事先购买并用纸张包好的毒鼠强(3小瓶),以及自制竹竿、人字楼梯等工具来到刘某家外,将楼梯架在厨房窗下,用竹竿伸进厨房窗户将厨房门挑开。进入厨房后,他将一部分“毒鼠强”投到电饭煲内的米饭之中,并用勺子搅拌,一部分投入到食盐盒中。
之后,刘某老公食用了电饭煲内的米饭后身体不适,呕吐且精神异常,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湘潭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属于化学因素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轻度损害,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投放毒鼠强后,张某仍然心中不满,再次萌生报复念头。
今年6月初的一天晚上,他携带撬棍、汽油、手电筒等工具再次来到“情敌”家,持撬棍对卧室、厨房、杂屋、洗浴间内门窗、衣柜、热水器等财物一顿打砸,并将衣物等财物烧毁,造成塑水管、太阳能热水器、电视机、洗衣机、床铺等财物被损毁。
后经鉴定,被损毁财物价值15257元。
今年9月,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不久前,湘潭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合并刑期9年5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
(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