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方称“上访女子被信访干警强暴”与事实不符
湖南新闻网长沙11月18日电(记者 傅煜)记者18日从湖南湘潭警方证实,经调查,近日网传的湘潭“上访女子易子筠被国家信访干警李光学强暴”微博与事实不符,为“虚假消息”。
据相关媒体报道,湘潭女子易子筠通过微博称,她于2005年在湘潭精益眼镜店配置了一副框架近视眼镜,因验光有误致其患上青光眼。2012年3月,她前往眼镜店维权却被该店老板、时任湘潭市人大代表郑世雷用钢凳将鼻梁砸成粉碎性骨折。
易子筠随后报警,公安机关未予立案。她认为,郑因为“人大代表”身份而被有关部门纵容、包庇,未受刑事追究。2013年10月1日,她为此前往北京上访,后被送到湖南省驻京办。次日,接访干警李光学负责带队将集中在湖南省驻京办的易子筠等人送回家。易子筠自称在回家途中被李光学强暴。
2013年10月7日,易子筠再度报警。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经审查认定易子筠被强奸案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易子筠后反复在微博上讲述其上访、被强暴经历,被网友转发。
湘潭市公安局当天通过官方微博“湘潭公安”发布公告称,近日@诗人沙光、@妹超疯等网友传播的所谓“上访女子易子筠被国家信访干警李光学强暴的事实经过”微博与事实不符。经调查,李光学系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往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政府的巡防队员;易子筠称被李光学强暴一事,业经湘潭岳塘公安分局调查,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证明没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已于2013年11月18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易子筠未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未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此外,易子筠称被人大代表郑世雷打伤,业经雨湖公安分局调查终结,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充分证明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发生。该信访事项已经省、市、区公安信访部门明确答复。
湘潭警方表示,基于上述事实,该微博系传播信访事项的虚假消息,请相关博主遵守法律法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