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四年影响不大
11.08.2015 10:39
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事实上,与“房地产税”一字之差的“房产税”试点,已在上海与重庆开展逾四年,但影响十分有限。在未来推进房地产领域税收改革深化的情况下,房地产税立法将走向何方?对百姓和政府的“钱袋子”产生哪些改变?
2011年1月,上海与重庆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上海房产税试点,主要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重庆房产税试点主要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0.5%-1.2%之间。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
■据新华社
分析
未来税收难点在哪里?
难点一:作为房地产税开征基础的不动产登记何时完善?
记者在多地采访得知,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其中包括地方部门协调配合难、登记专职部门人员队伍建设难、技术容易到位但机构难以到位等问题。
难点二:如何确定房地产税征收范围和税率,防范税收“擦边球”?
在重庆,为了规避房产税,有人在独栋别墅间加盖附着物;还有开发商将大面积产权房分成“住房”和“车库”两个产权进行捆绑销售。
难点三:征税房产的房价如何评估确定?
记者暗访北京多个房地产中介公司发现,出于避税的考虑,部分二手房交易的实际交易价格和官方系统登记价格差距较大,如可将实际每平方米5万元左右的价格“做”到3万多元。
[编辑:吴家齐]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11.08.2015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