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1万 就是湖南高收入人群
1月21日上午,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发布最新居民收入和支出数据:去年湖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22元,实际增长8.0%;人均消费支出13289元,实际增长9.1%。
数据显示,去年湖南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以两位数速度增长,分析称,这得益于股市上扬、城镇化推进带来的房租上涨以及土地流转新政利好农民等因素。
40899元就算高收入
最新数据显示,湖南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增幅略有下降。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种计算方式是: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等;人均可支配收入,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家庭人口。)1762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实际增幅较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
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从高低收入群体来看,高收入组(按五等份收入分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899元,低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32元,高低收入比由上年的9.38∶1缩小到9.02∶1。
从城乡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57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6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80∶1缩小到2.64∶1。
“四大区域”表现分别如何?去年长株潭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87元,比上年增长9.6%,环洞庭湖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16061元,增长10.1%;泛湘南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16541元,增长10.0%;大湘西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11683元,增长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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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梁美兰)
(编辑: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