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总体稳定逐步向好 今年清理5万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星辰在线“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系列报道之六】
( “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现场。)
(湖南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王一鸥介绍相关情况。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李海清摄。)
星辰在线10月26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李海清) 近年来,环境问题一直都是被大众关注的焦点,记者从 “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全省江河水系Ⅲ类水质以上109个省控断面比例由2010年的90.8%提高到2015年的96.9%;按新标准评价,14个地级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7.9%,长株潭城市群年空气质量优良率比例从2013年的55.3%提高到73.8%,重度和严重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从12.9%下降到2.3%;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稳定,环境风险基本可控,总体来说,全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逐步向好。
投入350亿元 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见成效
湖南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王一鸥介绍,针对湘江流域重金属累积性污染问题,湖南省政府2013年把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决定以“堵源头、治调并举、巩固提升”为阶段目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至2015年底,首个“三年行动计划”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350多亿元,实施各类治理项目1740多个,流域内累计淘汰涉重金属企业1182家,干流500米范围内退出畜禽养殖场2273户。五大重点区域中,湘潭竹埠港28家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其他4大区域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环保责任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2015年1月,我省率先在全国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被环保部向全国转发。今年7月以来,又陆续出台了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等。全省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环保职责进一步明晰,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同时,《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修订等环境立法正在加快推进,建立完善生态红线、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长株潭重度和严重以上污染天数降至2.3%
秋冬时节是雾霾高发期。省政府组织长株潭三市制定了《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并从2015年10月起,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确定为三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启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以工业污染、道路建筑扬尘、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出台了一系列污染管控措施,实施了一批治理工程。
截至目前,全省41台燃煤发电机组、6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3条铁矿石烧结机,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或启动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全省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10.5万台。
环保执法开展九大专项整治 已完成2.72万个环保违法项目的整顿
湖南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姚斌在介绍湖南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时透露,仅今年以来,湖南就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执法大练兵、饮用水源整治等9大专项行动,全省共清理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5.3767万个,目前已完成对2.72万个项目的清理整顿。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共对74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8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超过历年总和,达23起,立案20起,刑事拘留28人。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对各类排污单位实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近年来,共检查企事业单位4万余家,发现重点违法建设项目1650个、违法排污企业2090家,关停取缔企业945家,立案查处案件602起,责令285个建设项目停止建设、887家企业停止生产、1279家企业限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