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赤诚“绘”民生

08.03.2017  19:33

  2016年,绥宁县人社部门坚持把民生幸福作为施政追求,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扎实办好重点民生实事,用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串串民生改善的数据,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幅和谐的民生幸福画卷。绥宁人社2016年的民生答卷,再次刷新了全县人民的幸福指数,从中也读出了“绥宁人社人”用赤子之心“”鸿图,真心惠民生的情怀。

   坚持创新创业,城乡就业局势稳中向好  

  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落实困难人员就业。严格《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发放程序,做好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全年办理失业登记216人次。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2016年安排公益性岗位 108人,清退80人 ,目前全县共安排公益性岗位660 人,发放社保补贴140万元。鼓励支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为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6.8万元,培训补贴143万元,支出职业介绍补贴24万元。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依托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及时发布用工信息,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搭建供需平台,为辖区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就业平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月17日,绥宁县2016“春风行动”就业现场招聘会,共有32家企业参加招聘会,为求职者提供岗位5000多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1300人。

  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对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培训)愿望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信息采集,建档立卡并录入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库,共采集贫困劳动力信息38731人,其中登记已转移就业16606人,未转移就业但有转移就业意愿22125人,有培训意愿8054人。当年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比率为43%。结合精准扶贫,采取“培训需求调查摸底、培训意义宣传、送培训到乡村、补贴培训路费”等有效措施,针对不同人群,在乡镇贫困村开办葡萄种植、家畜饲养、电焊、民族歌舞等技能培训22个班,培训贫困劳动力366人;举办创业培训25期,培训人员746人。

  强化创业带动,进一步推进创业就业。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推行“宽领域、高额度、低门槛”方式,把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推广到返乡创业农民工,贷款额度统一为1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全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83万元,扶持226名城乡人员主动创业,带动1930人就业。大力推进创业基地建设,投资300万元创建了绥宁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为推动大众创业促进产业升级,为广大电商企业和电商从业人员提供了免费创业平台。目前共有100多家个人和企业入驻创业基地,基地网上销售达一亿元,创利税上千万元。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与团县委联合举办了以“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为主题的绥宁县首届“创青春”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推荐绥宁神奇绿洲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我县参加了邵阳市“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二等奖。

   坚持民生为本,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延伸。2016年,全县征缴各类社保基金共计3.27亿元。其中养老、工伤、失业、职工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总参保人数10.3人,征缴基金2.8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5万人,征缴基金1098万元;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新农合)参保人数28万人,征缴基金3135万元。一方面通过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稽核工作,杜绝单位少缴、漏缴,实现应保尽保。一方面通过数据共享、数据比对,建立欠费单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好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实现应缴尽缴。同时扎实做好 全民参保登记 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数据的准确性。

  社保惠民政策及时落实。一是从2016年5月1日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县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3%降至1%,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7%降至0.5%。二是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实行浮动费率。三是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制度整合,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同等享受看病报销待遇,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90元提高到120元。四是,积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把按规定增加补发的工资全县共690多万元在一个星期内按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足额发放到位。五是根据国办发【2015】57号及湘政办发【2015】92号文件精神,对城镇居民2015年度大病保险二次补偿及时补偿到位, 2015年应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二次补偿140人,补偿金额1259556.71元

  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各项社保基金共支出55393万元,其中养老、工伤、失业、职工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支出36900万元。及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共为6700名企业退休人员上调了基本养老金,人均养老金由1670元/月增至1820元/月,人均养老金月增加15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到80元。四是基金监管不断规范。坚持社保基金账户“收支两条线”  规范化管理,杜绝基金挪作他用。及时处理预警信息,有效化解基金潜在风险,全年共处理预警信息1052条。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执行符合规定,基金收入及支出管理规范,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人才优先,人事人才服务稳步推进  

  坚持阳光招考。严格执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进人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考试原则,认真组织做好公开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年招录公务员35名, 事业单位招聘 职位104个,其中乡镇差额人员转全额29名,从乡镇事业站所负责人、大学生 村官 、村干部三类人员中比选9名领导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全部实现“零投诉”。

  规范人事服务。办理公务员登记33人,事业单位人员调动75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人,完成4名“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完成了99%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工作,671人进行了岗位异动;精准实施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完成438人工资待遇兑现工作。

  强化考核培训。坚持程序,严格把关,按时完成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奖励工作,全县行政单位1674人参加考核,评定优秀235人,其中三等功21人、嘉奖214人;事业单位5415人参加考核,评为优秀658人、合格4746人、基本合格10人、不合格1人。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53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285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2016年全县有100余个事业单位共3539人参加了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

   坚持和谐至上,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固  

  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扎实做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数据采集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初步建立全县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认真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认真执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用工制度。

  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受理投诉举报,全县共检查用人单位233家,涉及劳动者人数7500多人;查处违法案件16件,追讨、补发劳动者工资330万元;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24件,责令限期改正2件,立案2件,结案2件,结案率100%;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5万元,退还20万元,账上余额594万元。

  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加强。今年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45起,结案43起,结案率96%;调解案件36起,调解结案率80%。

  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深入。为适应新形势下人社部门的信访工作,建立了由局信访室牵头,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具体负责的信访工作机制,实行信访值班制度,限期书面答复制度,定期排查信访隐患,促进信访积案有效化解。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342人次,受理群众信访件80件,处理77件,处理中3件。

   坚持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各项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公务员职级并行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工作。目前,我县审批职级并行438人的工资待遇全部兑现到位,99%的事业单位完成了岗位设置工作,671人进行了岗位异动。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了新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系统,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征收 职业年金 2000万元,预计整个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启动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2016年9月已完成新农合由卫计部门管理向由人社部门管理的整体移交,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正式成立了绥宁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目前相关经办业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整个工作预计2017年3月前全部完成。启动了机关单位公车制度改革。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已完成机关单位公车改革的各项工作。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