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四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入围候选事件
2014年,湖南高院通过健全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开通案件审理情况实时查询平台,对社会关注案件开展庭审图文、视频直播,利用12368执行短信互动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等措施,强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人民法院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从而更好地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1022 衡阳市中院审结被告人赵枫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被告人赵枫生于2013年11月26日在网上看到恐怖组织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曼苏尔申明对北京天安门广场金水桥发生汽车爆炸案负责后,在互联网上通过电子邮箱以群发信件的形式, 公开煽动采用暴力恐怖袭击方式颠覆国家政权,为恐怖组织出谋划策,情节恶劣。该案受到湖南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2014年11月28日,在公安、国安、武警、宣传等部门配合下,衡阳市中院对该案当庭宣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被告人赵枫生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人民网、凤凰网、新浪网、湖南日报等数十家新闻媒体对该案的审判进行了报道。
1023 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
2014年,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率先实行审判长负责制的审判方式改革。经过宣传动员、考试考核、选拔确认等阶段,确定31名审判长人选,并由审判长选择普通法官、辅助人员组成相对独立的合议庭,建立责权对等的审判长负责制,并配套推进了速裁快审、爱心调解两大改革,初步建立起了以合议庭为办案主题和管理单元的工作格局,形成了更加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极大的释放了“审判生产力”,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1024 南岳区人民法院设立旅游速裁法庭为游客排忧解难
2014年7月,南岳区人民法院成立旅游速裁法庭,专门化解游客在南岳发生的旅游纠纷。法庭自运行以来,通过采取灵活的立案调处方式,为游客依法维权提供了便利,截至2015年1月,共处理游客旅游纠纷案件75起,接受旅游咨询518人次,案件调解、执兑率100%,被游客亲切地称为“贴心的便携式法庭”。湖南红网、湖南卫视多次报道了南岳区法院这一做法。9月,中央群众路线教育网专篇点评了这一工作经验。
1025 湖南省检察机关成功查办衡阳破坏选举案
2012年12月,在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出现了严重贿选事件,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2013年12月29日至2014年5月,省检察院抽调办案骨干402人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共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65件68人,涉及破坏选举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行贿罪五个罪名,经法庭审理,全部作出有罪判决。该案的成功查办,有效维护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严,对我省乃至全国民主法制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1026 长沙市检察机关查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该案系我国司法机关首次大规模对一家国际知名企业在华公司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进行查处,社会影响重大,案情特别复杂。长沙市检察机关牵头成立5·09案公诉专案组,抽调全市公诉精英十余人,历时近一年,共指导公安机关收集书证1万余份,调取电子证据242G,询问犯罪嫌疑人46人询问证人154人,听取律师意见50余人次,研究处理法律适用疑难问题60余个,顺利完成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所起诉的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被判有罪,葛兰素史克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我国打击跨国企业商业贿赂树立了典范,对我国治理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医疗改革产生积极影响。
1027 韶山检察院着力构建新形势下检群关系
2014年,韶山市检察院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落实,用法治精神探索构建新形势下的检群关系,大力推进选聘检察民情员、检察民情微信群、检察民情站、检察民情热线55682000、检民互动网站专栏、检察民情日活动、“检察百姓情怀”电视专栏等14个检群关系工作平台的建设,着力构建检察工作与群众诉求充分交流和有效作用的良性互动体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被正义网等媒体赞誉为“韶山模式”,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推介,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充分肯定。
1028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出台
2014年11月26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定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四十六条,对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全面规范,尤其在禁毒工作举报奖励、加强禁毒从业人员职业保障、落实邮政物流行业实名登记及验试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对于推进我省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提升各级各部门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遏制我省毒情形势蔓延发展势头,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安定有序社会秩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029 省司法厅主导建立环湘“6+1”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体系
2014年3月27日,在湖南省司法厅积极主导和协调下,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七省司法厅(局)长共同签署了《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书》,标志着环湘“6+1”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体系正式建立。我省边界地区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边界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边区安定有序,边民安居乐业。该做法在全国属首创,中央办公厅的《每日汇报》、司法部简报和《法制日报》均对此进行了重点报道。
1030 隆回县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成功处置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大交通事故
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邵怀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5台车辆烧毁,55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隆回县召开紧急会议部署事故处置工作,县级领导全员参与。该县确定以事故发生地隆回县三阁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由交警和负责“一对一”接待服务的县直机关单位派人协助,以人民调解的方式对事故理赔进行调解。7月28日,55名遇难者的亲属全部签订协议,办好理赔手续返回,遇难者遗体全部火化。隆回县利用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坚持“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合法合理”的原则,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高效快捷稳妥地完成了“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善后理赔工作,得到了遇难者亲属的充分认可和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高度肯定。
1031资兴市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2014年,资兴市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市45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免费担任6-7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与基层组织和群众互利双赢和“三个减少”(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群众上访明显减少、案件发生明显减少)目标,一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件,挽回经济损失466.2万元,帮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1365件,调解成功1315件,涉调金额近2000万元,有效促进该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省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
1032 湖南国税全面开展打击惩治虚开虚抵和骗取出口退税违反犯罪专项行动
2014年,湖南省国税局全面开展打击惩治虚开虚抵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上下共管、内外协同、创新手段、打防并举,全年共计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603起,同比增长463.55%,查补收入7.91亿元,同比增长136.58%;查处出口骗税案件107起,查补收入3822.21万元,打掉了一批涉税违法犯罪团伙,有效遏制了虚开虚抵和骗取出口退税的猖獗势头,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1033 湖南省森林公安局侦破胡大儒等人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2013年3月至2014年10月,湖南省森林公安局成功侦破以胡大儒、刘建平为首的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打掉两个从越南、缅甸等地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入境,经云南、广西等地转运长沙,再由长沙向福建、四川、广东等地辐射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7人,逮捕17人,查证非法交易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1058只,娃娃鱼220只,熊掌116只,涉案价值高达2500多万元。该案有力打击了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促进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起到了积极作用。
1034 湖南保险业推动建立涉保案件诉调对接机制
2014年,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与长沙市中院合作建立涉保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培训制度、诉调对接案件通报制度、疑难案件探讨制度、典型案例汇编制度。与岳麓区法院合作设立涉保案件调解室,实行涉保案件值班调解制度。在雨花区试点建立了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模式。一年来共调解涉保案件233件,涉案金额2380余万元。涉保案件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为涉保案件当事人打通从调解到诉讼的维权渠道,实现了当事人、保险行业、人民法院多赢格局,取得良好成效,社会反响强烈。
1035 沃尔玛常德分店关店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圆满结案
2014年3月,沃尔玛常德分店因闭店引发劳动纠纷,在店工会的组织下,该店69名员工集体维权。4月,69名员工和店工会分别向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坚持“先调解后仲裁,调裁结合促和谐”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促成63名员工与沃尔玛方达成和解,驳回店工会和职工的仲裁请求。该案是我国以基层工会名义提起履行集体劳动争议仲裁的第一案,通过此案的仲裁裁决,对如何加强外资企业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完善相关法律具有借鉴意义。
1036 湖南省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活动
2014年,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会发起一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选活动,以民间组织的形式,联合省法学界20余名法学专家,对全省123个县级政府的“法治形象”逐一进行现场评议打分。考评计分内容分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规范性文件颁发使用情况、县级政府外在形象、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四部分。活动耗时约半年,通过网上收集各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实地调研每一个县市区资料,12月27日-28日,评委们完成了最后评议。针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进行评比,由民间组织给政府颁奖,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对促进县级政府克制权力冲动,养成法律思维,接收法律约束,习惯依法决策和依法用权起到了积极作用。
1037 邵阳市领导包案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陈年涉法涉诉积案
2014年,邵阳市认真开展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市、县两级领导全部参与包案,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攻坚,聚焦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疑难信访积案。在化解包案过程中,该市还启用律师团体,对90件重点积案进行一对一对接,引导上访人依法依规提出诉求,为上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按法定程序终结化解群众涉访涉诉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陈年涉访涉诉积案,从源头上减少赴京非访的发生。一年来全市共有326件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疑难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推介。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简报形式进行了专题推介。
1038 常德“1·18”假记者敲诈勒索案成功办结
常德“1·18”假记者敲诈勒索案涉案人成某某、闫某某自2010年以来,假冒新闻记者身份,以新闻监督的名义,大肆进行新闻敲诈,先后在省内长沙、常德、湘潭多地作案10余起,强行索取公私财物计30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湖南省、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先后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2014年12月31日,该案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人成某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闫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4000元。该案的成功办结,对于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039 长沙县福临镇政府状告生猪养殖户违约
2014年8月,长沙县福临镇政府以合同违约为由将张某等7名领取了较大金额补贴却违约的生猪养殖户告上法庭。法庭上,福临镇政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最终让张某承认了错误,双方调解结案。其他违约户在旁听此案后也意识到错误,自觉拆除猪舍严格履约。福临镇政府摒弃传统强制执法方式,利用法律武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养殖违约事件,化解官民矛盾,体现了政府部门新型行政管理方式的服务式和法治化特点,彰显了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该案被新华社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并被誉为现代政府依法行政的典范。
1040 辰溪县全面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辰溪县全面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管理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夯实群众事务办理平台和民情信息服务两大平台,畅通自上而下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和自下而上代办群众事务渠道,成功探索出了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新模式,初步实现了“为民服务全覆盖,群众办事零距离”的目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年来,县乡干部共为3万余人次提供了网上政务咨询服务,党员干部累计代办群众事务2万多项、“代言”群众意见建议250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实际困难1万多个,2000多起矛盾纠纷由此得以及时化解,极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版图文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群众投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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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0时至2015年6月15日24时。(如有变化,以红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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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法治办电话:0731-84586213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