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环卫工签“生死状” 相关部门称有不得已的苦衷

03.11.2014  11:44

  兰州高龄环卫工被要求签“生死状”事件连日来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目前,当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已停止与保洁员签订承诺书的不当行为,并为此作出反思。

  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人事科科长朱家奎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缘由: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政策,这部分人员属于劝退范围,但大部分环卫职工属于低收入家庭,自身没有其他技能,根本不愿意放弃这个工作岗位。

  朱家奎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超过年龄的环卫职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所以政府出资填补了保险上的缺口。为了更好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地政府参照国家工伤赔付标准,2013年12月起,由政府全额拨款为所有临时性用工人员购买了商业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其中意外身故保额达60万元,意外医疗5万元,住院津贴150元/天,救护费1200元。“这比之前的工伤保险保额高出很多,其实只是想更好地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

  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严刚表示,在对待这些超龄环卫职工的问题上,环卫部门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目前城关区清扫保洁队一共有1600多人,在这些人当中,50—60岁的职工占大多数,是保洁队伍的主力军。其中,超过工伤保险年龄范围的人数多达600—700人,接近一半。”

  如果按照规定,这些人理应全部清退,但这些超龄职工几乎所有人都是低收入家庭,失去了这份工作就等于没有了经济来源。严刚说:“一面是希望继续留在自己工作岗位上,一面则是想尽办法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一个是表达诉求,一个则是满足要求,这样充斥着人情味的事件如何会出现不和谐一幕。”

  目前,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已结束对该事件调查,同时咨询了当地司法部门及相关律师,发现在该承诺书的拟定和措辞上确存在不妥之处,他们已叫停与保洁员签订承诺书的不当行为,并为此行为作出深刻反思。接下来将与环卫职工重新签订一份合法的劳务协议,来确定彼此用工关系。




(稿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白丽萍)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