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以驻所检察室为平台强化和创新侦查活动监督

12.11.2018  17:47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驻易俗河派出所检察室自2017年9月开展工作以来,检察官以驻所检察室为平台,以“参与不干预、引导不指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为原则,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驻所办公,确保刑事侦查合法取证

  驻所检察室内设办公室,由侦监科轮流派驻办案经验丰富检察官长期驻所办公,实行公检两家刑事案件信息互享共通,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案件办理10余起,适时介入案件侦查现场勘查3次,让驻所检察官临近一线办案,将监督关口前移到案件受理初查阶段,引导派出所依法、规范取证,迄今为止派出所尚未出现非法取证及证据严重缺失等现象。

  完善驻所检察工作制度,延伸监督触角

  驻所检察室专门设立了驻所检察日志、案件信息查询登记本、立案监督记录本、不捕案件台账管理等工作台账资料,如实记录驻所工作情况。对派出所目前已办和正在办理的所有刑事、行政案件、调解案件、立案监督案件,每月检查一次,重点围绕刑事案件中侦查活动违法,尤其是采取了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侦查措施的案件,以及非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立案、立案案件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进行详细审查,确保监督无盲区。从中监督立案1件,撤案1件,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3人。

  加强协作,构建新型侦、捕、诉关系

  对派出所进行捕前、诉前引导,建立疑难、复杂案件检察官预审制度,预审疑难复杂案件9件。相较于去年,报请逮捕的案件中存疑不捕和不构罪不捕的人数减少2人,审查起诉案件退补率也有所降低,缩短了案件的诉讼时间。

  建立了重大敏感案件共同处理机制。在案件办理前,共同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提出处理方案,共协助处理敏感重大案件4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业务交流,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水平

  检察官参与案件讨论10余次,收到派出所办案人员电话及当面咨询50余次,召开联席座谈会3次,会上主要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并针对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加强整改。通过业务交流和工作沟通,双方在执法理念、执法尺度、程序意识、证据观念等方面逐步达成共识,共同完善了侦查与审查逮捕工作。

  规范基层执法,服务人民群众

  驻所检察官共协助接访群众和协调处理矛盾纠纷10余起,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记录在册,协助派出所化解辖区内社会矛盾,向社会公布驻所检察室的联系方式,协助开展法律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

  开展驻所检察室工作,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有效的实现了对基层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主动监督、当面监督以及常态化监督,为新时代下的侦查监督工作探索了新道路。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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