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游客马来西亚溺亡 旅行社两份情况说明冲突
如果知道这次旅行会让他和妻子从此阴阳两隔,西安市民刘先生怎么也不会同意妻子去马来西亚。
出发5天后传来死讯
刘先生今年58岁,他说,妻子祝女士大他一岁。“5月中旬,她说有一个去马来西亚旅游的机会,价格很便宜,机会很难得。我本来不想让她一个人去,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出国,我不放心。不过她挺想去的,加上同行的还有一位我们小区的邻居,俩人关系也很好,我最终还是答应了。”
刘先生说,5月14日晚上,妻子跟随陕西运通国际旅行社的旅行团从西安出发,15日抵达马来西亚,“那几天,她每天都和我微信聊天。”
5月18日,刘先生没有联系上妻子,女儿小刘接到了邻居家属打来的电话,说祝女士在马来西亚出事了。刘先生赶紧和旅行社联系,当天晚上最终得到了确切消息:“那边的导游说,我妻子在马来西亚所住的酒店游泳池溺水,抢救无效死亡了。”
事发十多天后家属未成行
刘先生说,5月19日,陕西运通国际旅行社来了两位工作人员,正式通知家属。
“我想不通,我妻子会游泳,怎么会在酒店的游泳池溺亡?那个游泳池的水仅1.5米深,溺水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对于我的疑问,旅行社方面说,需要到马来西亚之后,找当地警方调取监控才能知道。”刘先生说,随后他和旅行社沟通去马来西亚处理后事的一系列事宜,但进行得很不顺利。
“一开始,他们说只让我们去一个人,可是我们是去处理丧事,一个人根本不行,他们说争取到两个人,我们还是觉得不行。再看他们安排的行程,晚上坐飞机去马来西亚,第二天早上到达,集中一天就要处理完后事,第三天返回。我是去送别爱人,这样的行程谁能接受?”刘先生说,因为去的人数以及行程等细节沟通不到一起,事发十几天了,他和女儿还是没能前往马来西亚。
家属发现两份情况说明冲突
记者看到,在旅行社一位弓姓领队所写的情况说明里提到:“祝某参加水漾年花7日游,2016年5月18日在结束当日行程吃完晚餐后,入住吉隆坡希尔顿酒店,约18时去酒店游泳池自行活动,据酒店工作人员及团队客人仵某、张某介绍,18时30分发现祝某在游泳池中有异常,推测可能是溺水,于是与酒店工作人员一起将祝某救出游泳池外进行施救……19时许办完手续到达医院,20时10分左右医院通知,经全力抢救无效,祝某死亡。”
刘先生说:“看到这份情况说明后,我们家属希望第一时间联系当时在场的团友仵某和张某,但旅行社说,他们不愿意被打扰,而旅行社提供的一份电话录音里,仵某说她当时并不在现场,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经过。”旅行社自己提供的两份明显冲突的说法让刘先生更加怀疑,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据刘先生介绍,事发后他们设法和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取得了联系,使馆方面了解此事后表示愿意为家属赴马来西亚开辟绿色通道,以及提供法律援助。
各方说法
旅行社:正积极处理,家属还没提供签证手续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陕西运通国际旅行社负责处理此事的副总经理宋先生。谈及此事,宋先生表示,事发后,旅行社一直在合理、合法、积极处理此事,目前家属还未能去马来西亚,是因为家属还没提供签证手续。
“家属希望通过同团的人了解事情经过,但是同团的一些人不同意我们提供电话,这属于他们的隐私;按照规定我们只能让一个人去当地办理后事,最后争取到7个人;我们已经为死者的丈夫和女儿加急办理了护照,即便如此,家属还是没提供办理签证的手续,我们也很着急,希望此事尽快解决,死者能早点回家。”
宋先生说,这件事情最终要解决,还是要到现场去,根据警方的鉴定结果,来判断旅行社是否有责任。如果旅行社有责任,将和家属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就走司法途径。
律师说法:旅行社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陈灏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就是说,旅行社有义务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游客在旅游时发生死亡事故,旅行社应根据过错的程度,负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这件事情该怎么解决?陈灏建议旅行社和家属相互配合,积极解决此事,最终还是要通过保险来走理赔手续,家属如果对于理赔结果有异议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西部网记者 毛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