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阳光审判” 推进庭审评议

02.09.2015  18:26
  湖南法院网讯  8月31日,湘潭市雨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湘、内司工委主任、区人大代表一行6人到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评议了一场庭审。

  据悉,此次旁听评议的是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庭审,区检察院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和污染环境罪依法对被告人罗某某提起公诉,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罗某某与何某某(另案处理)在未办理工商、环保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在湘潭市雨湖区某厂房内搭建无名电镀厂,从事电镀加工业务。被告人罗某某在明知氰化钠为剧毒化学物质的情况下,仍在该电镀厂内私自存放、使用氰化钠。2014年12月15日,在该电镀厂仓库内查获疑似危险化学物质氰化钠净重为23.8公斤。经鉴定:查获的疑似危险化学物质中检出氰根离子。被告人罗某某在明知存放电镀生产废水池子的排放阀无法关紧,存在漏排现象的情况下,不进行及时处理,致使池中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外排。经湘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外排废水中总氰化物、总镍、总铜分别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5倍、17.3倍、3.4倍。

  参加旁听评议的人大代表对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次庭审做到了程序规范、严谨周密,主审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很好地把握了审判节奏,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官较高的法律水平、业务素质和审判技能。

  这是该院推行“阳光审判”,完善庭审评议的一个片段,2014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执法监督员、院业务庭室负责人及院领导参与庭审评议活动90余次,充分保障了诉讼各方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同时全面提升科技法庭使用率,2015年该院科技法庭使用率排名全市法院第一。 来源: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