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芳华:努力当好“四型”消委秘书长
阳芳华在全省县级以上消委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建设专题会议上要求
努力当好“四型”消委秘书长
为期两天、以会代训的全省县级以上消委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建设专题会议7月6—7日在长沙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州)、县(区)消委组织负责人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阳芳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次会议是全省消委系统在新形势下探讨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消费维权能力的一次重要会议,旨在进一步建设全省消委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升消委组织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消费维权工作发展。
开班仪式由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吴卫主持。省消委秘书处党支部书记李镜亮宣读了关于2014年—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获奖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决定,阳芳华、李镜亮、吴卫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阳芳华在开班仪式上发表了题为《不忘初心 担当作为 努力开创我省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的讲话。
阳芳华说,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首战之年。全省消委系统要以战略眼光和全局视野,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消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在新的起点上,更加坚定工作信心和维权决心。
阳芳华指出,全省消委组织要强化宗旨意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一是要深刻认识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强化四种意识,即: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创新意识。三是要牢固树立五个理念,即:消费者至上的理念、维权就是维稳的理念、改革创新理念、服务发展理念、社会共治理念。
在谈到消委组织职能职责时,阳芳华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消委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新定位,并赋予了八项法定职责。这是消委组织履行职责的根本依据,也是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指针,每一位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同志都要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重要意义。一是要明确消委组织性质和职责。《消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履行八项公益性职责,同时,《消法》也明确了消费者协会的行为规范。二是要准确为消委组织定位。消委组织是消费者利益的代言人,是商品和服务的监督者,是先进消费观念的倡导者。三是要提升消委组织新实力。要提升消委组织的公信力,扩大消委组织的影响力,增强消委组织的凝聚力。
关于当前需要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阳芳华强调,一是做好《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二是做好消委组织的换届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在做好《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及消费维权新闻报道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努力做好《中国消费者报》和《中国消费者》杂志的宣传推广工作。
阳芳华要求,全省消委组织要狠抓素质建设,打造一支“双合格、三过硬”的消费维权队伍。阳芳华说,建设高素质的消费维权队伍,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消委组织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既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直接关系到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消费维权队伍必须做到“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真正达到“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合格;保护权益、维权水平合格”。其中政治过硬是根本,业务过硬是基础,作风过硬是保障,工作能力合格、维权水平合格是目标。
阳芳华还就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消委秘书长提出了四点要求,即要努力当好“四型”秘书长:一是要加强学习,努力做一个学习型的秘书长;二是要勇担重任,努力做一个务实型的秘书长;三是要开拓思路,努力做一个创新型的秘书长;四是要牢记宗旨,努力做一个服务型的秘书长。
培训会议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吴卫为学员作“消费者组织如何依法履职”的授课;中国消费者协会原秘书长杨竖昆作“用当下的视野审视当年的工作”维权专题讲座;省消委投诉咨询部主任雷渊志作“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探讨”授课;省消委消费指导部主任张前作“如何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授课;中国消费者报湖南记者站站长余知都作“借力媒体造势,做活维权文章“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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