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获评“中国法治政府奖” 从74个项目脱颖而出
长沙市人民政府今日召开新闻发 布会通报近两年《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实施情况。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1月26日讯(记者 刘志峰) 长沙市人民政府今日(11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两年《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得知,我市申报的《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从来自地方、中央各行政机关的74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以排名第一的成绩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规定》于2012年11月25日颁布,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系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包含五大机制、三新制度、四项保障,实现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规定》首创政府合同审查管理机制,出台了《长沙市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自《规定》实施以来,市本级共完成131件政府合同的审查工作,区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政府合同2060件。
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介绍,市、区县(市)各级各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出台各类配套制度60余件。自《规定》实施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政府办公会议和常务会议纪要35件,审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文件281件次,举行了6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出台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4件。
“我们将以‘中国法治政府奖’为起点,进一步明确政府法制工作的方向。”陈泽珲表示,将以“中国法治政府奖”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落实并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工作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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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政府奖”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的,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的评选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价的奖项,在全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力。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记者 刘志峰)
(编辑:乐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