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拟再下放5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7月20日,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主持召开长沙市政府常务会,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雪楚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审议拟下放的市级涉企行政职权目录等。市领导陈泽珲、张迎春、付胜华、王忠斌、唐向阳、黎春秋、廖健、陈中、李蔚、刘明理、李科明,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中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周庆年,市政府秘书长谭勇出席。
会上,陈雪楚深入浅出地解析了纲要制定的背景和过程、框架和意义,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等。
胡衡华强调,要将依法行政融入到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中,真正让法治成为长沙最显著的城市特质、最重要的竞争优势。要树立法治思维,让法治成为每个市民的现代文明印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尊法、守法,履行法治职责,运用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处理矛盾。要建设法治政府,抓紧编制《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让每一项行政行为都在法律的规范下有序运行。
会议审议了《长沙市拟下放的市级涉企行政职权目录(送审稿)》。2014年以来,市政府先后三批向区县(市)政府下放了171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本次拟下放权限56项,其中行政许可48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备案3项、其他职权4项,包括市食药监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零售)许可”、市工商局“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等权限。
会议指出,本轮放权力度大、针对性强,各放权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权限下放到位。要明确承接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审批流程,动态公示信息,确保市级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下放权限的落实情况跟踪评估,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放权决定落到实处。
会议还审议了《长沙市高新区行政职权目录(送审稿)》以及建立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