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采取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沙市气象台监测,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共同影响,从11月30日8时至12月1日上午12时,长沙空气质量已经持续28个小时重度以上污染。为保护全体市民的健康,经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2月1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响应措施。
易感人群请减少户外活动
从11月30日5时起,受冷空气传输影响,长沙地区颗粒物浓度快速上升,至30日16时,全市PM2.5浓度达158微克/立方米。12月1日夜间至2日,中低层西南风加强,有小到中雨,空气污染扩散条件有所转好,预计空气质量转为轻度污染。12月3日起冷空气快速过境,有一定输送作用,将出现短时中度或重度污染。
市蓝天办、市环委办呼吁: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中小学暂停户外体育课;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
同时,为有效控制污染,最大限度削减本地污染,减轻外源性污染造成的影响,长沙将采取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城管和能源部门严禁垃圾秸秆焚烧,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散煤,严控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住建、城管部门严格落实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公安部门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3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7时至21时绕城高速(含)以内禁行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生活固体废物清运车除外),严格执行烟花鞭炮禁限放区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工作要求;环保部门强化重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增加环保监察巡查频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禁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工作,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设施检修的,一律禁止生产,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市蓝天办、市环委办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按照属地责任,要高度重视,积极调度,严格管控本地源。要采取综合、专项和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