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

05.12.2016  09:03

  


长沙县以良好的就业环境、优良的生活品质、优美的生态环境等优势,获评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图为12月4日,市民在松雅湖湿地公园休闲时,拿出相机记录自己美好而幸福的生活。 蒋炼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2月5日讯(记者 熊毅)一座城市的幸福指数有多高,生活在其中的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12月1日,以“人民获得感”为主题的“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结果在北京发布,长沙县成功获评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

  “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由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联合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共同主办,迄今已连续举办10年,累计9亿人次参与,是目前中国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城市调查推选活动之一。

  本届推选活动自6月启动以来,累计超过1128万人次参加公众调查、抽样调查和大数据采集。经过活动组委会评审,最终,成都、杭州、南京、西安、长春、长沙、苏州、珠海、北京、上海十座城市被推选为“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江苏太仓市、山东高青县、浙江余姚市、江苏江阴市、湖南长沙县、江苏宜兴市、浙江慈溪市、辽宁海城市、江苏昆山市、四川成都双流区十座县级城市被推选为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

  据悉,本次推选活动的评价体系由新华社瞭望智库完成。组委会广泛吸取国内外专家学者意见,调查采集的大数据,涵盖居民收入、生活品质、城市向往、旅游向往、就业、生态环境、治安、诉讼咨询、交通、教育等十六大类50个指标。

  此次推选活动的评价体系,让大家全面领略到了最具幸福感城市的风采。对照这些指标,长沙县优势明显。近年来,长沙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3万元,同比增速达8.9%,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在今年8月召开的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上,长沙县更是首次把“民生”写入县委工作战略主线,并提升到“民生立县”的高度。

  未来五年,长沙县将始终突出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和共建共享,努力让全县人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万元和3.9万元,打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品质城乡,并瞄准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第一县”“第一极”“第一城”目标大步迈进。

[编辑:李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