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法院:改革创新,释放司法“生产力”

28.02.2017  17:08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28日讯(记者 熊毅)2016年,长沙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县委“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发展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年收案11555件,同比上升15.56%,审执结各类案件10537件,同比上升16.93%,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昨日,在长沙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长沙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文哲向大会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服务大局 审执工作取得新成效

  ■报告点击

  审执工作经受住“收、结案数首次均破万”的重大考验,并成功实现案件“去库存”目标。案件结案率达到91.19%,发改率降至1.61%,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调撤率稳居55%以上,息诉率提升至90%;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达185件,法官个人年结案数最多达485件,执法办案任务圆满完成。

  ■报告解读

  依法惩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631件,判处罪犯990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9人。加强民商事审判,审结民商事案件6418件,同比增长12.91%,结案标的额20.03亿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案件93件,审结非诉执行案件14件,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

  努力破解执行难,执结案件2464件,执结率90.16%,到位金额5.89亿元,开展了“小额民生案件”、“金融债权”等专项执行行动;打击拒执行为,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1849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077条、执行悬赏令6份,司法拘留62人。

  深化改革 立足基层开启新局面

  ■报告点击

  积极探索最符合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的综合性改革模式,首创的“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生根发芽,强力释放司法“生产力”,先后有全国80余家法院前来学习改革经验。最高法院李少平副院长以长沙县人民法院改革为样本在人民法院报撰写《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一文推广改革经验,湖南省委《改革简报》以《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长沙县法院审判工作繁简“三分三步走”》为题肯定改革成效。

  ■报告解读

  长沙县人民法院首推的“分论式”裁判文书被省高级法院发文与最高法院裁判文书新样式一并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文书样式在裁判文书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高达98%。首推的庭前会议制度使案件调撤率提高10.43%、庭审效率提高66.67%;法官助理制度改革使法官人均结案率提高10.78%;推行当庭宣判制度,当庭宣判率达76.16%,当庭宣判的案件上诉率仅占4.8%;率先启动法官助理在裁判文书上署名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

  司法为民 服务民生谱写新篇章

  ■报告点击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司法工作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廉政建设,随机向241位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强化审判管理,坚持质量评查制度,评查案件万余件,无一重大纰漏。提升装备水平,全力投入新审判法庭建设,力争使人民群众享受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报告解读

  丰富司法宣传方式,积极开展“进园区、联企业”、“我要当小法官”等主题活动,发放《法律知识》手册逾千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畅通立案渠道,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全年网络直播庭审30余次,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案件60余次,网上公开裁判文书7893份。创新司法公开载体,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立微信公众号,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获评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长沙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编辑:李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