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通处罚需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办理

10.04.2015  10:42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 记者9日从长沙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长沙地区交通违法处理,需由交通违法当事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主要是为了杜绝利用他人驾驶证买分、卖分和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负责人肖刚介绍,交警部门近期对交通违法处罚相关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所有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的当事人,都必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公安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交警部门对人、证进行比对审核,并留存三证的复印件,杜绝他人代办。

  对于一本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超过3次;或一年内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名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超过3名,在驾驶人办理其违法处理业务时,系统将提供“严重嫌疑”业务预警及相关交通违法记录查询,该驾驶人处理的非现场违法由系统自动上传公安部交管局,定期进行分析监管。对违规消除违法信息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将追究相关民警和领导责任。

  “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交由代办公司或他人办理,极易造成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泄露,存在驾驶证被盗用、车辆被套牌等方面的隐患。”处罚教育科副科长许晓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