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毒豆芽被送上餐桌 18名“黑商”被判刑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郭秀峰)为缩短豆芽生长时间,让豆芽卖相好些,严谷良、文坤桃等18名豆芽作坊主大量使用AB粉水剂等有毒化学药剂。11月21日,经湖南醴陵市检察院公诉,该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文坤桃等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4个月不等,各处罚金一万至三万元不等,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文坤桃、严谷良、周仔陆等18名被告人均从事豆芽生产和销售多年,其中夏昌军从1998年便开始在自家作坊内生产豆芽并销售。均以生产销售豆芽为生。为了让豆芽产量高、生长周期短、卖相好,牟取到更多利润,在2011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1年第156号公告后(系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脂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仍先后各自从贵阳乌当区高国新处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AB水粉(主要成分: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添加在豆芽生产过程中,并批发给浦口、孙家湾、栗山坝、黄獭嘴等各个乡镇的摊贩销售。
2013年12月份,醴陵市公安局在工作中获取了醴陵部分农贸市场存在非法生产、销售“毒豆芽”的重大犯罪信息,后经立案侦查并于12月26日将文坤桃、严谷良等18人一举抓获归案。严谷良、文坤桃等18人到案后均如实交代了案情。经鉴定,从现场缴获的豆芽中检测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据了解,AB粉容易导致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并有致癌可能。
案件侦破后,为消除醴陵豆芽生产、流通存在的隐患,经醴陵市检察院建议,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市豆芽、蘑菇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并牵头组织公安、质监局、工商、农业、食监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题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打击“毒豆芽”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监管责任,全力确保百姓餐桌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