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纪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索拿卡要"典型案件
记者5日从湖南省郴州市纪委获悉,日前,郴州市纪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索拿卡要”典型案件。
据介绍,这5起典型案件分别是,安仁县金紫仙镇高源村原党支部书记段辉明、村委会主任段文华、村委会妇女主任黄清容、原村委委员黄英华4人违规向村民收取钱款等问题。2010年至2013年,段辉明、段文华、黄清容在落实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补贴政策等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以“赞助村委会”和解决村里办公经费不足的名义,违规向危房改造户和村民收取费用,用于解决村委会工作经费、日常开支和村干部发放补助。2012年至2014年,段辉明等4人还存在虚报油茶改造面积套取国家补助款并进行私分、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段辉明、段文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黄清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英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桂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二中队原队长刘军军向服务对象索要物品问题。刘军军在担任桂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期间,于2015年8月在办理桂阳县某铅锌矿采矿许可证的延期登记过程中,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物品,一次性收取服务对象38条高档香烟,影响极坏。此外,刘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刘军军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临武县麦市镇副科级干部黄华平非法占有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4年,黄华平利用职务便利,在3位村民委托其办理农村建房用地国土审批手续过程中,非法占有村民财物共计61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黄华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桂东县大塘九年制学校原副校长朱劲松截留助学金问题。朱劲松在担任桂东县清泉九年制学校副校长期间,于2015年1月,截留5名贫困生的助学金共计24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朱劲松受到通报批评、免去其大塘九年制学校副校长职务处理。
宜章县一六镇政府绩效办副主任彭文华索要钱财问题。2015年12月,彭文华以危房改造为由,向前来办事的彭某索要财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彭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华社记者 陈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