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加大对网络假货侵权打击力度

19.11.2015  17:48
      “双十一”期间,北京白领苏女士从网上旗舰店抢了一条599元的羊绒裙,正喜忧参半地等着收货。便宜是便宜,但会不会是假货?以往多次买到假货的教训告诉她,“旗舰店”也不那么让人放心。

      就在“双十一”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将网上销售假劣商品、网络侵权盗版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互联网在带来丰富和便捷的同时,也因侵权假冒大量发生而让人头疼。在“互联网+”时代,怎样才能让“李逵”打败“李鬼”,营造一个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假货之伤戳痛了谁

      业内人士称,互联网为造假披上更隐蔽的外衣,形成线上线下造假“一条龙”利益链:造假者、网上批发商、物流公司、实体卖家,整个过程分工明确,已初具公司化运作特征。

      此前浙江警方曾破获一起跨越7省市、涉案总金额达6200万元的假冒安利案件,造假各环节就是通过网络“对上眼”的。公安部门侦查发现,作案者通过线下采购原材料灌装生产,然后在互联网寻找批发商,经物流公司将假货配送下家。

      说到底,假劣商品戳痛的还是消费者。安利(中国)区域公关事务总监李君介绍,安利公司目前生产和销售数百种产品,由于不法分子造假手段不断升级,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一一了解每种产品的真假区别。

      某些地方假货太多,导致一些消费者对那里的商品产生排斥。有些网购者一看鞋来自福建莆田就不买,于是售假者又发明了“异地上线”——将货物先从莆田寄到异地,再从这些地方寄到客户手中;而消费者能查询到的快递单号跟踪则是从异地开始的,而不是从莆田发出的。这意味着,消费者网购时,无论发货地点显示是上海、广州等国内城市,还是美国、韩国等海外地区,他买的都可能是产自莆田的假鞋。

      各方联动剑指“毒瘤

      对于网络假冒侵权这一“毒瘤”,打击从未停止。

      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提出了更明确的打击目标。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介绍,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关系到消费健康安全领域领域,成为打击整治的重点。

      据悉,在监管方式上,除了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已引入互联网打假;域名属地化、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等新措施,已全面展开。

      商务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纷纷加大对网络假货侵权的打击力度,今年上半年被处置的违法违规网站达172个。

      在这场打假战中,企业也纷纷从幕后走向前台。

      阿里巴巴集团因假货而一再卷入舆论漩涡。鲜为人知的是,这家企业里,专职负责打假的员工已超过2000人,去年打假投入超过10亿元,删除的链接总数为1.3亿件,其中权利人投诉删除1200万件,公司主动发现并删除1.2亿件。

      如何突破网络打假难题

      网络商业模式日新月异,法律常滞后于技术的发展。不管对企业还是执法部门,都常会面临缺乏可参考规定的难题。

      不容回避的是,一些知假买假的消费者助长了侵权假冒的气焰。

      有这样一个例子:北京一位王女士花1000元买了个假的巴宝莉手提包,划伤后拿到正品巴宝莉柜台去修理,店员真就给修复了,根本没看出来这是个假货。这位女士并不因买假货而苦恼,看见柜台上“同款”正品标价近一万元,她反倒“偷着乐”。

      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认为,消费者应提高自己的保护意识,不能知假买假,为虎作伥;相关部门和企业也应给予消费者更多产品辨伪的宣传。

      “线上打假主体多、力量散、效果微问题突出。”浙江杭州市质监局局长邵新华建议,尽快扩大电商平台和执法部门打假合作,推动主要电商平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电子商务投诉举报、违法案件相关数据的互通及执法协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来小鹏认为,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研究制订电子商务平台与网上经营者侵权假冒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制定统一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

      “针对利用微信、微博售假等新问题,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柴海涛说,去年以来,商务部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正着手建立全国侵权假冒“黑名单”数据库,将适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