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11部门列出“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清单

28.04.2016  23:55

  原标题:  岳阳11部门列出“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清单

  岳阳网讯(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小平 见习记者 陈垦)继去年市国土、住建、卫计、人社等四部门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试点,制定出台本部门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后,记者日前从市信访局获悉,2016年,岳阳将继续在市直部门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范围扩大到市民政、市农业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教体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等多部门。

  “实行分类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请求,目的是让信访群众更加清楚,相关信访投诉请求依法依规应该通过什么法定途径解决,使信访诉求进入该走的途径,提升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办事的水平。”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指行政机关对于本单位受理办理的群众诉求,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补偿、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进行分类处理。只有无法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群众诉求,才采取信访途径处理。同时通过制定分类处理投诉请求清单的形式,对相关信访问题逐项逐条明确分类处理的法定途径和方式,并予以公布公开。

  2015年1月,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这个指导性意见明确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含义,判断法定途径的三条标准,以及申诉求决、揭发控告、信息公开三类问题的法定途径及法律依据。当年9月,岳阳市率先在市国土局、住建局、卫计委、人社局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试点,于当年年底制定出台本部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清单公布后,对涉及各自领域信访群众的投诉请求,相关部门按照清单分类处理群众的信访投诉请求。

  目前,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等11部门已着手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基本形成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将于6月30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