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06.12.2017  14:07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4日       



附件: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总局公开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审批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贯彻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审批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ngying@c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