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遇“老赖”,怎么维权?

20.12.2016  11:36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2月20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喻浩)春运来临,又到了出行的高峰,交通安全一直是市民关心的话题。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86885555求助,发生交通事故后遇到“老赖”该如何维权?为此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11月初的一天,徐女士驾车行驶在星沙大道上,当在路口等信号灯时,突然感觉车子一阵抖动,原来是被另一辆小车追尾了。“当时我们就在路口发生了争执,我的车停着没动,但对方还说我有责任,实在让人憋气。”徐女士回忆。

  随后,二人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劝导后,建议到快处快赔进行处理。“经过事故认定,确认是对方的责任,要求他对我的车辆进行修复。”徐女士说,随后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就各自回家了。

  事故一晃过去了一个多月,徐女士的小车一直没有得到修复。“认定责任之后,我就联系他,让他赶紧处理,可是他总是以有事为由推脱。”徐女士很是郁闷,近段时间再拨打电话,已经无人接听了,如今她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带着徐女士的问题,记者联系了长沙县司法局律师。“交通事故定责之后,如果对方不积极处理,有多重途径可以解决,徐女士不用慌张。”律师介绍,根据规定,定责之后驾驶员不履行职责,交通事故一直不能结案,将影响其车辆年检无法通过,驾驶员不得不积极处理。

  另外,如果你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可以自己先把车子进行修理,保留相关凭证后,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让其先进行赔付。根据现有的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履行职责,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律师建议,徐女士还是可以试图和肇事方进行沟通,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让长沙县交通事故矛调中心交警介入,进行调解解决。如果再行不通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醒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简单来说,“代位赔偿”就是由您的保险公司先行向您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在对方车辆无保险、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等情况下可申请使用。

  另外,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车辆损失是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编辑:李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