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望城区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望城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原工作人员刘楚湘、朱勇、刘红波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14年,刘楚湘、朱勇、刘红波在望城区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拆迁办从事拆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每人收受白沙洲街道马桥河村村民李某好处费1.3万元。刘楚湘、朱勇、刘红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茶亭镇泉丰村原党支部书记杨生权,原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刘建章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3年年底,时任茶亭镇泉丰村村支部书记杨生权,村支部副书记、村主任刘建章在村级资产处置中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各5000元。杨生权、刘建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3.区治超办工作人员周俊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5月1日、2日,周俊在茶亭镇戴公桥村家中超规模操办婚宴,收受非亲属的礼金6000元。周俊违规操办婚宴事件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周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解聘,非亲属的礼金予以收缴。
4.铜官街道花实村党支部书记董威,会计余超,理财小组组长李水根,理财小组成员余荣华、李铁金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5月7日至10日,铜官街道花实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村干部、党小组长和理财小组成员一行20人赴厦门旅游,公款花费共计5.8万元,事后以虚报绿化工程项目名义列支。董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余超、李水根、余荣华和李铁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公款旅游人员全部补交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5.区血防站站长章世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2月,区血防站违反规定,擅自发放津补贴共计6.48万元,其中章世清个人领取1.08万元,负领导责任。章世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望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