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省国资委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我委坚持“科学分配、规范开支、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较好地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2014年收支相抵后略有结余。现将2014年我委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省国资委2014年部门决算由省国资委机关本级和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两个核算单位组成。省国资委内设职能处室16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监事会办事处8个。
2014年度收入总计3851.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418.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7.2万元、其他收入(利息)4.5万元、上年结余421.21万元(含新并入直属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资金、转拨企业专项资金等),本年支出总计3172.51万元(详见附件1)。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21万元(人员支出1576.54万元、公用支出189.67万元),系保障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履职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403.61万元,是我委为完成国资监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及经常性监督管理和指导业务性支出、省属企业的战略重组、结构调整等改革发展经常性业务支出等方面(详见附件2)。
2014年我委“三公”经费决算180.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5万元,2014年我委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66万元,201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公务接待费59.37万元,主要是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详见附件3)。
附件:1、《201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