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评论员】牵紧“牛鼻子”,松不得—— 一论换届风气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今年的集中换届,是对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政治责任的一次集中检验和关键考验。党委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确保换届成功的关键。
反思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最大的教训就是党委主体责任缺失,放松甚至放弃了党的领导。时任市委书记对拉票贿选现象是知情的,虽然自己没有收受贿赂,但态度暧昧、不敢担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这种玩忽职守就是犯罪。千万不要以为,查了一个衡阳破坏选举案,就可以管好多年甚至一劳永逸了,就可以从此高枕无忧了。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查处案件是震慑、治标,真正实现正本清源却是一个长期过程。省委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反思上升到了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的高度,牢牢牵住“牛鼻子”,把主体责任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贯穿到思想教育、干部管理、作风要求、组织建设、制度执行各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对换届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中央、省委的文件都有明确规定。省委将“五类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为10大类,每个方面的责任都是清清楚楚的,其中最最紧要的是落实第一类责任和第二类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全省各级党组织抓得严之又严、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做到了左右互动、上下联动、问责促动。但“两个责任”不等于两个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责任,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履行“一岗双责”,换届出了问题要追责,班子成员都“有份”。
实现换届领导责任体系全覆盖,也不是简单地把责任推给下级,每个层级、每个环节都必须各守其位、各尽其责,抓具体、具体抓,见事见人见行动,决不能以为开个会、发个文就万事大吉。省委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坚持“零容忍”,实行“约法三章”、“三个一律”,即: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地方党委书记的责任;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环节直接负责人的责任;一律快查严办,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上追一级。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换届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需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把关作用,发挥纪委和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只要各级党委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上率下、毫不松懈,坚决刹住破坏换届工作的歪风邪气,这次换届就一定会换出团结、换出干劲、换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换出干事创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