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不及时拆除轻微交通事故的四种心态及危害
一、驾驶人为新手或未经历过交通事故,不了解事故处理程序。发生事故后驾驶人不能及时报警和报险,而是向朋友或家人拨打电话求助,错误的处理方式耽搁了解决事故的时间,直接造成沿线交通拥堵,并且连带家人一同担心。
二、交通事故驾驶人无法理性控制情绪,在事故责任上“滞气”,而导致事故不能进行快速处理。心爱的车辆遭到撞损,驾驶人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如何合理有效的解决问题才能将自己和他人权益得到最大保障的关键。不少驾驶人因为不满对方语气、态度等与事故本身无关的外部原因,造成车损仅为几百元的剐蹭事故升级为一般事故进行处理,最终不但耗时费力,支出也远远超过当初的修理费用。
三、对民警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不认可,不配合民警拆除事故现场工作。由于部分驾驶人“本位主义”较强,外加对交通法不了解等因素,造成事故发生后坚定自己无责的想法,对民警认定的结果不予认可,遂不听从民警拆除事故现场的指令。对此,为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秩序,民警除指派拖车对其强行拖移外,还将对驾驶人处于200元罚款的处罚。
四、个别保险公司,直接或者变向设置各种程序,给使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的当事人理赔增加了难度和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和限制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按照交警部门告知的处理程序,准备交警部门所需材料,及时到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认定书。
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理
1、当事人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凭证;
2、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用手机或相机,对现场拍摄多张、多角度照片,通过照片应当反应出现场的固定参照物、车牌、车型和碰撞部位。
3、立即将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4、当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
此外交警部门告诫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发生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及时取证,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将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对一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另一方当事人拒不撤离的,将对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