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
——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召开
湘检网讯(通讯员 周薇 毛英梓)2015年7月16日,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自去年12月高检院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具体措施,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检察长指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有“不须扬鞭自奋蹄”的自觉。全省检察机关要从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争取人民群众对司法执法活动的支持、扩大执政合法性基础的角度,从细微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的高度来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实现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
游劝荣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抓实、要动真碰硬,要见实效。评判整治规范司法行为要有一定的数量做支持,以一定的数字见分晓、数字见力度、数字来说话,要坚持“七见”标准,真正做到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
游劝荣强调,规范司法行为要切实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一要与执法办案相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是为了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两者相互借力、相互促进;二要与“两法两规则”的贯彻实施相结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严格执行“两法两规则”,检验在贯彻实施“两法两规则”过程中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向“两法两规则”标准看齐;三要与司法改革相衔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逐步形成一套更加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和每一个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严格规范;四要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联系,要探索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发挥出集合效应、倍增效应;五要落脚到队伍建设上来,通过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切实减少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增量,努力减少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存量。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智余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邹小俊宣读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情况通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魏启敏传达了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
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副主任马中毅,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泽良,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监督处处长马建忠、省委宣传部副处级纪检员曾伟城受邀参加会议。省院部分院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省市(州)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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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王东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