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改革与诉讼程序优化”研讨会在长沙县法院举行
日前,由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承办的“裁判文书改革与诉讼程序优化”研讨会在长沙举行。会议主题聚焦于长沙县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改革领域所做的有益探索,并就裁判文书改革和诉讼程序优化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及省内相关兄弟法院的实务专家,以及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以及湘潭大学的学术专家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谢勇副主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兰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罗灿法官、长沙县委杨懿文书记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开幕式由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主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谢勇副主任在致辞中表示,司法改革的目的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裁判文书改革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提高文书释法说理的功能;要坚持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工作出发,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专业化、大众化程度,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向前发展。长沙县法院改革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值得肯定。
研讨会上,长沙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文哲作了“以庭审为中心、以文书为突破——长沙县法院诉讼程序优化和裁判文书改革情况的报告”。报告中,何文哲详细阐述了长沙县法院优化诉讼程序和改革裁判文书的意义、裁判文书改革的主要做法、优化诉讼程序的主要举措、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他重点介绍了该院在庭前会议、法官助理制度以及裁判文书等领域的主要做法及相互关系。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蔡虹教授作为研讨阶段主持人,首先对长沙县的裁判文书及相关制度改革的做法作了充分肯定。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湘潭大学何文燕教授在发言中指出,裁判文书的写作应当合情合理合法,肯定了长沙县法院裁判文书的改革方向;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亚球教授提出了司法改革中的“三大警惕”,司法改革的最大目标在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并对长沙县法院司法改革的目标与举措进行了评价,高度肯定了长沙县法院在基层司法改革中的首创精神;西南政法大学廖中洪教授认为,长沙县法院在裁判文书改革领域所涉范围很广,也很前沿。与会的其他专家学者纷纷各抒己见,发表自己的观点,提出宝贵建议。其后,何文哲院长从改革的出发点、改革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及以庭审为中心等方面进一步进行解读。最后,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精彩的总结。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一轮司法改革作出总体部署以来,长沙县法院以提升庭审质效为目标,以改革裁判文书为突破口,全面优化诉讼程序,完善配套举措,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符合群众需求、符合干部意愿的综合改革模式,为司法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年7月19日,人民法院报在当天头版头条以 《文书瘦身 公正提速——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改革调查》 为题对其改革经验进行了深度报道,该报道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高度肯定和批示。
此次会议,紧密围绕着裁判文书改革和诉讼程序优化的主题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锋,是司改浪潮中理论与实践结合、学界与实务界互动的一次对话和交流,是裁判文书改革和诉讼程序优化领域朝纵深发展的一场思想盛会。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禹爱民